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13811432784
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 姚平律师

    • 帮助过 169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姚平

    2022-09-02 17:45:28

    立即咨询
    夫妻双方为了买房“假离婚”,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不了男方变心,“假离婚”变真离婚。随即一场孩子争夺大战拉开帷幕。虽然变更抚养权困难重重,虽然孩子已过2周岁,没有法定情形,但在元甲律师的努力下, 最终母子团圆。
  • 姚平

    2022-12-05 17:07:40

    立即咨询
    疫情封控也挡不住我们全力为委托人解决问题的脚步!沟通的方式变了,但我们的服务质量不变!初心不变!委托人的锦旗就是我们不懈努力的最好见证!
  • 姚平

    2022-09-08 14:04:10

    立即咨询
    🚩全职太太真的可以【领工资】了吗? 确实民法典中规定了:抚养子女以及照料老忍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但是,申请这种补偿又是一个过程,证据比较难搜集,必须证明自己是做家务照顾孩子老人比对方多! 个人建议,做饭、家务等,还有与孩子、老人的日常生活照片,这些平时都可以拍照记录下来。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能有多少补偿还没有具体标准。
  • 姚平

    2024-07-10 11:14:47

    立即咨询
    利用2000多年传承至今的数字技术,教你如何处理亲密关系,7月27日上午10点,第89期《情感危机化解》讲座限时报名
  • 姚平

    2025-01-20 14:45:53

    立即咨询
    为了两个孩子的将来,夫妻双方打开心结、理性沟通,最终重归于好,同时规划了家庭财富问题。我们不是只劝人离婚,而是帮助当事人如何更好地解决问题,无论你遇到什么情况,我们都有千方百计,解您千愁万绪!
  • 姚平

    2025-02-21 14:17:57

    立即咨询
    离婚案件中,财产不清,分割难行,财产申报令显得尤为重要,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提供了更公平的起点,一方恶意隐瞒将承担不利后果。
  • 姚平

    2024-05-31 08:47:53

    立即咨询
    父亲去世,尸骨未寒,儿女竟然起诉母亲要求分割遗产!儿女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没有尽到任何的赡养照顾的义务,父亲去世也未到场,生其做法令人寒心。最终法院判定母亲尽了主要照顾义务,对此应当予以多分。
  • 姚平

    2023-03-23 14:28:49

    立即咨询
    双方都愿意把存款给孩子,但各自都有顾虑怎么办?
  • 姚平

    2024-11-08 14:33:16

    立即咨询
    每一面锦旗都代表着我们又帮助一个家庭解决了理赔纠纷,他们在元甲律所的专业帮助下拿到了满意赔偿款!内蒙古交通事故,伤者承担同等责任,通过法院诉讼拿到14万余元赔偿款。
  • 姚平

    2024-07-09 17:33:22

    立即咨询
    有幸遇到这样暖心且可爱的当事人😊 平常会关心,让我天热多喝水~不要太辛苦~ 案件结束后,会用心的琢磨锦旗的内容怎么能能表示自己的心意且好看
  • 姚平

    2024-11-18 16:34:17

    立即咨询
    曾经的青梅竹马也没抵得过岁月的变化,面对丈夫对婚姻的背叛,妻子求助于元甲律所希望快速离婚。仅用2个月帮助当事人和解离婚,孩子抚养权双方共同承担,获得天津房产和相关财产。与过去告别,开启新的生活。
  • 姚平

    2022-12-02 20:03:11

    立即咨询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公证遗嘱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具有证明力,即法律效力最强,因此,遗嘱人不能以其他遗嘱变更或者撤回原来的公证遗嘱。但是,《民法典》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即使遗嘱经过了公证,遗嘱人也可以通过立新的遗嘱来使公证遗嘱失效。
  • 姚平

    2024-06-05 08:56:01

    立即咨询
    隔代抚养能支付“带孙费”吗?看过来,权威的说法来了
  • 姚平

    2024-12-16 14:27:33

    立即咨询
    如果诉讼是零和博弈,必有胜负,那么调解就是各退一步的双赢,皆大欢喜,“树律师风格,护法律公正”,任重而道远✊
  • 姚平

    2022-12-06 18:47:41

    立即咨询
    律师全称指导的案件,家属当庭与被告达成调解
  • 姚平

    2022-12-10 18:04:03

    立即咨询
    家庭意味着责任,家庭尽管是独立的社会单位,但这个独立是相对的,他与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上有父母,下有子女,外有亲戚朋友,对父母要有赡养的义务,对子女要有养育的责任,对亲戚朋友要有互助的精神。
  • 姚平

    2024-04-07 17:20:27

    立即咨询
    历经3次开庭,最终调解离婚,女方婚前房产,价值评估后帮助男方获得194万元房屋补偿款。心平气和的分开,是给予彼此最后的温柔。
  • 姚平

    2024-02-07 15:16:30

    立即咨询
    红包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 姚平

    2022-12-08 17:07:31

    立即咨询
    生活不听你的励志,也没时间让你下决心。 每个行业都有赚钱跟不赚钱的人,区别在于自己付出多少。每天如果都没有行动,就只能等来一场空。 与其去抱怨,不如静下来走心的尽力一回!
  • 姚平

    2022-11-28 22:56:15

    立即咨询
    对方起诉我方探望权纠纷,法院受理后发现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在法官的建议下直接撤诉了,如果不撤诉,法院会直接驳回起诉吗?